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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漁船遭日扣押 馬嚴正要求日本速放人船
http://www.CRNTT.tw   2016-04-26 00:32:24
馬英九總統25日上午出席人權兩公約記者會,下午立即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就日本公務船扣押台灣漁船一事進行研議。(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4月26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屏東漁船“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東南東方150浬公海(距鵝鑾鼻東方1007浬)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追趕,25日上午人船均遭到日本扣捕。馬英九總統25日下午召開國安高層會議,要求外交部立即向日本政府表達嚴正立場並積極交涉,要求日方儘速釋放人船,並就此問題展開協商。

  馬英九總統25日上午出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次報告發表記者會,下午立即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就日本公務船扣押台灣漁船一事進行研議,出席者包括副總統吳副總統、行政院長張善政”、國安會秘書長高華柱與外交部、海巡署等相關部會首長,共同研商因應策略;總統府晚間發布書面新聞稿,以下是書面全文內容。

  總統府表示,針對日本公務船在西太平洋沖之鳥礁附近公海海域扣押我國籍漁船“東聖吉16號”,馬英九總統今(25)日下午於總統府內召開國安高層會議,邀集吳副總統副總統、
 
  馬英九總統表示,日本沖之鳥礁的兩小礁合計約9平方公尺(約兩張標準尺寸桌球桌大小),能否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第121條“適於人居且有本身經濟生活”的島嶼定義,進而主張享有200海里專屬經濟海域,此事在國際間存有極大爭議。
 
  馬英九總統強調,我國一向主張此事應由當事各方依據國際法協商,或尋求國際相關組織協助和平解決。在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LCS),對沖之鳥礁之爭議未解,法律地位未定前,日本應該尊重我國及其他國家在該海域航行及魚捕等權益,我國無法接受日方在該爭議海域扣捕我國漁船之行為。
 
  馬英九總統並在會中裁示,要求外交部立即向日本政府表達我國政府嚴正立場並積極交涉,要求日方儘速釋放人船,並與我就此問題展開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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