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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發表公約邀五院長 蘇嘉全缺席也無代表  
http://www.CRNTT.tw   2016-04-25 12:12:39
馬英九總統上午舉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次報告發表記者會。(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4月25日電(記者 倪鴻祥)馬英九總統今天上午邀請副總統吳副總統及五院院長等中央院部會首長出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發表記者會,其中五院院長只有行政、考試院長本人出席,司法、監察由副院長代表出席,民進黨籍的立法院長蘇嘉全、副院長蔡其昌都沒出席。

  馬英九總統8年任期將於5月20日屆滿,上午舉行記者會規模不小,包括副總統吳副總統、秘書長曾永權、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駐台使節團都受邀出席,但受邀的五院院長之中只有行政院長張善政、考試院長伍錦霖2人出席,司法院由副院長蘇永欽、監察院由副院長孫大川代表出席。

  立法院今天並無院會,但民進黨籍的立法院長蘇嘉全、副院長蔡其昌都沒出席。

  受邀的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多數到立法院接受質詢,幾乎都請副首長代表出席,只有駐台使節較為捧場。

  上午記者會先由人權委員會召集人的吳副總統先說明,再由馬英九總統提出報告,最後接受媒體提問,主持人、府發言人陳以信要求提問內容只限於相關問題,因此媒體多將提問鎖定在廢除死刑的問題。

  中華民國於1967年即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但因失去聯合國代表權,未能生效。馬英九總統2008年上任後宣示應儘速完成兩公約批准程序並完成內國法化,使各級法院及政府機關均得以直接適用,以提升人權保障,並與國際人權體系接軌。

  立法院於2009年3月31日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 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馬英九總統於4月22日公布施行法,5月14日 批准兩公約後於12月10日施行,正式向全世界宣示保障人權的決心與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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