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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獨排眾議,對京華城調查案結論表達不同意。(中評社 張穎齊攝) |
(六) 本案檢廉已著手進行偵辦,本會無再次司法告發之必要,然請將歷次會議逐字稿請政風處協助轉送檢廉專案小組,以做為參考。本案亦建議移送監察院調查決策首長是否有涉及違法濫權之個人責任,並建議重新調查“2017年監察院關於容積率審核意見”是否合宜。
(七) 於本案調查索資閱卷過程發現,除於議會辦理協調會及議員與市長座談會外,業者及相關人等曾多次親至市府與市府官員會面關說,然相關陳情信件、交辦處理及會面關說,相關官員均未進行廉政登錄,甚或僅以手諭便條交辦,請政風處予以檢討,並以此為案例檢討,落實爾後廉政登錄或便箋交辦制度。
(八) 本案引發外界對於容獎制度高度關注,亦引發市民對於一般都更困難,但財團卻易取容獎之相對不平感,建請市府應檢討研議基準容積或容積獎勵如何真正由市民受益、加速台北都更。
陳宥丞的不同意見書為:一、 台北市政府依法接受人民及議員陳情,其轉送程序本依法辦理。本案於2020年4月15日柯市長就都發局上簽建請研議案予以決行,之後即依法送都委會研議,其後專案小組與都委會之研議過程,柯市長未曾有過任何指示與交代。二、 都發局於2020年10月27日上簽至市長室,柯市長即按都發局簽呈之建議予以決行並轉送公展,一切均依法辦理。
三、 京華城之容積獎勵審議過程,經過專家諮詢會議、都委會專案小組會議依據專業意見討論進行,並於2020年10月12日召開專家諮詢會議時討論有關“容積移轉加計容積獎勵,以法定容積1.5倍為限”,且於2021年7月1日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中,請申請單位檢討修正後依照程序提委員會審議,後經都委會以共識決方式決議給予 20%之容積獎勵,其間過程柯市長均未參與。
四、 綜上所言,基於專業審查、分層負責,柯市長均恪遵職守、依法辦理,沒有任何下指導棋或試圖影響過程與結果等情事,市府局處同仁也都表示,沒有被指示或要求就個案予以放寬,而此案已進入司法偵查,所有泛政治化之不實抹黑與指控,無異打擊市府同仁士氣,殊不可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