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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就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舉行記者會(中評社 盧哲攝) |
第六點是政府會強化地區治理架構,加強政府在地區治理工作上的高層領導及統籌力度。措施有兩項:第一,成立“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主持,領導地區治理整體策略、政策和措施;第二,現時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將重新定位改名為“地區治理專組”,以統籌和指揮各政策局和部門的地區工作,並取代原有的“地方行政督導委員會”。
李家超強調,重塑區議會有必要性和迫切性,現方案是建基於堅實的法理基礎。“方案符合我之前所說的三個指導原則,即把國家安全放於首位、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以及充分體現行政主導。”
李家超說,二○一九年的“黑暴”、港版“顏色革命”是對香港的一響警鐘。我們必須從制度上堵塞現有漏洞,制止區議會再次成為“黑暴”、“港獨”、“攬炒”的平台,防止區議會再被反中亂港的人騎劫、操弄、癱瘓,防止那些顛倒黑白、是非不分的亂象再次在區議會發生。我們要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令區議會重回服務市民、為市民謀福祉的正軌和初心。李家超表示:“這方案是針對香港實際情況而制定,是有利於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制度,是一個完善地區治理、以市民可受惠政府施政結果為目的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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