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你好。你剛剛提到所有中學、小學、幼稚園學校員工全部須接種疫苗,請問政府有沒有諮詢教師工會團體的意見呢?尤其是日前政府跟教協“割席”,在這方面是否已經沒有再跟教協商量?也想問林太,二○一八年曾說過出席教協活動是“應有之義”,那今次“割席”是不是違反了當日所說的“應有之義”?謝謝。
行政長官:請楊局長回答。
教育局局長︰今次考慮九月開課的安排,包括如何令學校環境更加安全,我們都有跟從過去一段時間、過去一年以來,每逢有關於學校開課的安排或者如何做好檢疫的工作,相關諮詢與以往大致一樣。
記者:你好。第一個問題,政府早前說七月底會在機場為抵港人士提供自費的第二階段抗體測試服務,但最終沒有如期推行,這延期與更改分類風險地區有沒有關係?會不會把“驗抗體”擴展至中風險地區以外的地區?第二個問題,林太早前曾說過不會強迫市民接種疫苗,但現在見到有很多特定群組須要接種疫苗,或者兩個星期自費檢測一次,公務員工會亦有人認為政府這樣做其實是變相迫他們打針。林太是否認為這樣其實是變相“迫針”?這個做法是否強迫他們?這與你早前的說法是否相違背?謝謝。
行政長官:我處理第二條問題,請陳局長談談有關抗體檢測的問題。
我們由二月底開始疫苗接種計畫至今已經超過五個月,雖然經過社會各界的努力,亦有一些獎賞計畫,令接種率有所上升,但接種率上升的速度並不如我們期望的那樣快,現時接種率還未達到一半。在全世界各地,當疫苗供應充足時,都會爭取盡快令更多市民接種疫苗;也有不少西方國家,即是一般人認為很民主的國家,都已經採取了一些很強硬的措施,甚至是立法強制一定要接種疫苗才可進入一些地方,學校亦要求學生必須接種疫苗才可回到校園。相對來說,今日我們仍然只用“必須接種疫苗,否則須要自費定期病毒檢測”的要求,我認為是溫和的,這亦不是強制措施,因為市民還有選擇權。當然我不希望市民寧可自費──無論是每七天或是14天──做定期檢測,也不選擇接種疫苗。除非他們有健康理由,這個我們會接受,如果是因為這個理由而不接種疫苗,那便繼續做病毒檢測;但如果並非因為這個理由,而純粹因個人選擇而不接種疫苗,令香港社會不能盡快擁有群體免疫來保護香港,我認為這並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容許甚至容忍的,所以今次我們要推出這個要求。我剛才亦說過,這個要求並不是強制性的。若抗疫的過程由始至終都只得一個方案、一個手段,而不因應形勢的改變或疫情的轉變而調校,這亦不是一個負責任政府的行為。全世界的政府都會因應疫情的情況,為保障當地居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作出一些最適合的調校,我們亦正在做這樣的工作。請陳局長談談有關於抗體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多謝行政長官,多謝這位記者的問題。大家如果有留意,第一階段由政府認可化驗所所發出的血清抗體測試中一些呈陽性結果證明的人士,其實已經在六月三十日開始,如果在登機時有疫苗接種紀錄以及認可的抗體測試結果證明,他們在抵港後可以獲進一步縮短檢疫期。餘下的第二階段,即他們由外地抵港時如果想自願進行血清抗體測試,我們現時正在機場作這方面的安排,當然這也是自願性的。至於時間方面,因為我們現時正在安排,並密切留意其他地方的整體情況,初步的想法是會在八月內實行,當我們有進一步資料便會公布詳情。
記者:特首、各位局長,你們好。首先想請問疫苗接種率方面,政府多次引述專家表示達到七成就有條件放寬,但日前袁國勇教授說要九成,想問政府現在最新的目標或政府希望達到多少才可以放寬?剛才有提及到一些特定行業,例如接待入境者的人士就要接種疫苗,他們是否不能以檢測代替?是否沒有接種疫苗就不可以做這份工作?另外,想問公務員事務局早前曾發信要求公務員或政府僱員接種疫苗,如無合理理由,就要面臨紀律行動。據我們所知,其實醫管局也有相同說法。我們想問勞福局和教育局是否有相同指引?各個局的紀律行動,其實具體是指甚麼?是警告還是解僱,可否說清楚一些?
行政長官:第一,疫苗接種率,如果要達致一個最有效、甚至高效的免疫能力,當然是越高越好,所以我們不會說做到七成就滿意,就不需要再鼓勵大家接種。我們的目標是希望越高越好、越快越好。至於袁教授說的話,我不懂得評論,或者請陳局長可以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