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7月27日,工人在江蘇南通海安市曲塘鎮一家紡織企業的車間工作。新華社發 |
中評社香港6月13日電/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10日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
據美國外交學者網站6月11日報道,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0日通過了關於反外國制裁的新法。隨著制裁成為中美競爭中越來越常見的工具,該法是北京更有力對抗外國制裁的計畫的組成部分。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值得注意的是,該法一開始重申中國奉行不幹涉別國內政和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的政策。因此,這部法律被認為是回應性和防禦性的——“外國國家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准則,以各種借口或者依據其本國法律對我國進行遏制、打壓,對我國公民、組織采取歧視性限制措施,幹涉我國內政的,我國有權采取相應反制措施”。
該法授權國務院有關部門將參與制定、決定、實施對華制裁的個人、組織列入反制清單,并對列入反制清單個人的直系親屬和由列入反制清單個人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組織采取反制措施。中國的制裁措施可能包括禁止入境,查封、扣押、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禁止或者限制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根據該法,中國境內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執行美國對中國公民、組織采取的所謂制裁措施。
實際上,這部法律把中國已經采取的措施整理成法律。北京已經越來越多地實施制裁,以反制其他國家采取的類似措施。
中國媒體在解讀這部新法時說:“一段時間以來,某些西方國家出於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識形態偏見,利用涉疆、涉港等各種借口對中國進行造謠污蔑和遏制打壓。”
新華社援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的話說:“為了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反對西方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近一段時間以來,中國政府已多次宣布對有關國家的個人和實體實施相應反制措施,也就是中國古代先賢所說的‘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