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據英國廣播公司網站6月10日報道,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10日通過了反外國制裁法。
新華社報道稱,中國制定這一法律,是根據今年全國“兩會”前後,一些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的應充實應對挑戰、防範風險的法律“工具箱”的建議。
中國國內輿論指出,這一法律將成為反制西方的強有力工具、對抗美國“長臂管轄”的一記“重拳”。
在此之前的相當一段時間內,美國、歐盟、英國、加拿大等不斷以所謂涉疆、涉港、人權等問題為借口打壓中國,多次宣布對中國實施所謂“制裁”。另外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也受到美國“制裁”。
作為應對,中國商務部曾在2020年9月和2021年1月先後發布《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和《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但這些都是政府部門的規定,這次的立法被視為法律層面的補充。
法律專家表示,這種法律的最大意義,就是給法律的制定國一個有效的法律武器,“能够在必要時,去反擊外國對本國企業的制裁,也可以懲罰那些制定制裁措施的外國政客和官員”。
目前,包括英國在內的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類似的反制裁法。
專家認為,反制裁法的對外作用有兩個:一是反擊報複;二是展現政治意願,發揮威懾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