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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軍:《條例》系列規定更好維護消費者權益
http://www.CRNTT.tw   2024-04-10 01:02:00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柳軍(中評社 李子寧攝)
  中評社北京4月10日電(記者 李子寧)國務院新聞辦公室4月9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柳軍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國家網信辦、中國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柳軍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條例》針對網絡消費存在的問題,為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規定。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也將會同相關部門,針對網絡消費可能會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持續優化網絡消費環境,更好維護廣大網絡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有記者提問,隨著平台經濟不斷發展,消費者權益保護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虛假營銷、“大數據殺熟”、自動續費、退款難等問題受到了廣泛關注。請問《條例》對於規範網絡消費有哪些新的規定?

  柳軍表示,根據有關方面統計,截至去年底,我國網購用戶超過了9億人,在線旅行預訂用戶超過5億人,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27.6%,與此同時,相關訴求也快速增長,去年全國網絡消費訴求占全部訴求的56%,超過一半,成為影響消費者獲得感的重要因素。《條例》針對網絡消費存在的問題,為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規定。

  一是禁止“刷單炒信”。一些經營者“批量點贊”“虛假種草”“虛構測評”“好評返現”“删除差評”等行為,損害了公平競爭和公平交易。《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虛構交易信息、經營數據,不得篡改、偽造、隱匿用戶評價等,防止欺騙、誤導消費者。

  二是禁止“強制搭售”。一些經營者掃碼支付強制註冊、在線訂票捆綁代金券等行為,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商品、接受服務。經營者通過搭配、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務的,應當以顯著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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