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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軍:《條例》系列規定更好維護消費者權益
http://www.CRNTT.tw   2024-04-10 01:02:00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4月9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市場監管總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國家網信辦、中國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中評社 李子寧攝)
 

  三是禁止“大數據殺熟”。大家知道,“童叟無欺、真不二價”,不但是中國傳統的商業道德,也是現代市場的交易底線。如果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使用習慣、興趣愛好、支付能力、議價條件等進行歧視性定價,很可能損害消費公平。所以《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同一商品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的價格或者收費標準。這也是我們國家在行政法規中首次對差異化定價進行規範。

  四是規範“自動續費”。現在網站和APP的各種付費會員越來越多,有的首月優惠、次月高價,有的默認勾選、擅自扣款,還有的跳轉了五六步都沒法取消,讓消費者防不勝防。《條例》規定,相關經營者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前,分兩次以顯著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同時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顯著、簡便的隨時取消或者變更的選項。

  五是保障“無理由退貨”。七日無理由退貨已經成了我們網購的標配,但是仍然有一些商家以各種理由推托。《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限縮法定的無理由退貨範圍;對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應當以顯著的方式進行標注,提示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得作消費者默認同意的選項。同時,未經消費者確認,不得拒絕無理由退貨。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會同相關部門,針對網絡消費可能會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持續優化網絡消費環境,更好維護廣大網絡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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