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8日電(記者 海涵)日前,國務院印發了《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以下簡稱《南沙方案》)。作為國家深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又一重大戰略部署,《南沙方案》提出,加快推動廣州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打造成為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台,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更好發揮引領帶動作用。
據瞭解,南沙地處大灣區地理幾何中心,是名副其實的灣區之心,全域面積803平方公里,開發強度是23%。區位條件優越、發展空間廣闊、產業基礎堅實,使得南沙具有具有推動粵港澳全面合作的獨特優勢,粵港澳三地合作對其開發意願亦比較強烈。
國家層面對於南沙發展的正式部署可以追溯至2012年。2012年9月份,國務院批覆了《廣州南沙新區發展規劃》,要求推進南沙開發建設,深化與港澳全面合作;2019年2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進一步明確了在南沙推進粵港澳全面合作,攜手港澳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共建創新發展示範區,建設金融服務重要平台,打造優質生活圈。而新近出台的《南沙方案》則是推進南沙建設的基礎性文件,為支持南沙打造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台提供了根本遵循。
據筆者觀察,《南沙方案》明確要在南沙深化粵港澳的全面合作,指明了南沙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設的主攻方向,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建設科技創新合作產業基地。粵港澳擁有豐富的科技創新資源,為吸引創新要素在南沙集聚,《南沙方案》在強化粵港澳科技創新合作方面提出了許多有力的措施,比如,對有關高新技術重點行業企業進一步延長虧損結轉年限;對先行啟動區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並按程序制定優惠產業目錄;支持符合條件的一站式創新創業平台按規定享受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
第二,創建青年創業就業合作平台。《南沙方案》明確將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納入當地的創業補貼扶持範圍,加強就業配套服務保障,並在住宿公寓、通勤、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對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征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港澳稅負的部分,大力推動人才集聚,推動構建港澳青年創新創業的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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