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義虎:“一國兩制”本來是鄧小平為了解決台灣問題提出的,後來首先應用於港澳問題的解決。在港澳回歸的實踐過程中,形成了一套政策、法律和做法,可以被歸納為以“十二字方針”——“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或澳人治澳)”為主的港澳模式。無論是“一國兩制”港澳模式還是“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都是在“一國兩制”的大框架之下的,他們有共同性。“一國兩制”港澳模式在前、台灣方案在後,所以“一國兩制”港澳模式可以為台灣方案提供一些借鑒。
但是,借鑒並不意味著台灣方案就是照抄港澳模式,台灣方案還是需要根據台灣問題的特殊性、複雜性和台灣問題所特有的一些成分來構建。“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毫無疑問會比港澳模式更加寬容、寬鬆。鄧小平當年已經提出來,“解決台灣問題可以比香港問題更寬鬆”。習近平總書記講話中專門提出探索“兩制”台灣方案是有針對性的,其中包含著春秋智慧。“兩制”台灣方案肯定有比港澳模式更加寬容的導向、更加寬鬆的內容,有更多具有創意的地方,但這個方案也會吸收香港模式中的一些經驗教訓,避免統一過程中的被動,避免統一後的被動。“兩制”台灣方案將會吸收台灣同胞的意見和智慧,體現兩岸性,如果進入民主協商,將會有更大範圍的討論,會吸收更多方面、更多人士的意見,所以更加包容是毫無疑問的,而這種“包容”恰恰也是為了更加順利地推進台灣問題和平解決、實現祖國和平統一。
中評社:您認為,在“一國兩制”之下,台灣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外事權、防務權、財政權等將會如何?
李義虎:對這些,從鄧小平同志到習近平總書記在內的中國歷任領導人都有論述。鄧小平說過,在“一國兩制”之下,台灣有自己相對獨立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可以發行自己的貨幣,可以保留軍隊,可以有一定的外事權(商務、文化協定的簽訂)等等。現在,兩岸關係發展出現了一些新的歷史條件,島內也有了一些新的情況,但更重要的是大陸發展勢頭、民族復興大勢將更多地牽引兩岸關係發展,引領國家統一進程。為了實現和平統一,我們既要給予台灣方面較大的優惠,也不拘泥於80年代、90年代在當時歷史條件下提出的一些設計。
當前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兩岸能不能真的和平談判、民主協商,若是能,很多事情好商量,且可能對台灣來講有更加理想的結果。但是如果島內分裂勢力抵制“一國兩制”、拒絕和平談判和民主協商,上述理想結果是否還有就很難預料,也有可能出現萎縮。“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是機會之窗,是給台灣提供的歷史機會,機會之窗也不能永遠無限期地敞開。台灣政治人物要有抓住歷史機會的政治判斷和理性認識。對於台灣當局而言,主要是意願的問題,只要願意來談,那麼在一個中國原則下,雙方和平談判、民主協商,什麼都可以解決;要是沒有這個意願,甚至相反的,去抵觸和平談判,很多事情將很難講。探索“兩制”台灣方案的主要精神在於探索,大家可以去創造、可以提出更多有創意的想法,這是包容性和原則性的統一,只要進入民主協商的過程,很多包容性和開放性的東西都可能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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