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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保障基金標準(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 |
中評社北京5月13日電/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的疫苗接種計畫進行得如火如荼,由特區政府設立的10億元疫苗保障基金亦開始運作,截至前日共接到11宗索償申請,基金條款也曝光,若因接種疫苗而致傷殘的個案,按其傷殘程度及年齡獲不同比例的賠償額,40歲以下的傷殘者最高賠償額為300萬元;40歲或以上則最多賠償250萬元,若傷勢輕微或僅得保障額上限的2%,例如一名41歲病人出現血栓栓塞逾兩周,但沒有長期後遺症,最多獲5萬元賠償;出現面癱逾七天,但在半年內康復,賠償上限則為保障額的4%,即最多10萬元。
特區政府疫苗接種專題網頁昨日披露,政府已委任安盛金融有限公司(“AXA 安盛”)為第三方行政管理人,負責處理基金的申請、審查文件、對事件進行嚴重程度評估並建議相應保障金額水平等工作。惟確認傷亡事件與疫苗之間因果關係的職責,由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負責,與AXA安盛無關。
食物及衞生局昨晚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經政府採購的招標程序,已委任AXA安盛為第三方行政管理人,為期3年,合約價值為1,000萬元,將依據相關醫療機構提供的資料,按嚴重程度評估框架進行評估及建議相應的保障金額水平,再由食衞局批出付款。
AXA安盛的網頁已列出基金的細節及條款。在政府疫苗接種計畫下接種至少一劑疫苗、並持有經註冊醫生發出的嚴重異常事件證明的受影響人士均可申請。保障額取決於事件的嚴重程度,與治療所需的醫療費用金額無關。
根據目前機制,現時死亡個案的最高賠償額分別為250萬元(40歲以下)及200萬元(40歲或以上);傷殘者的最高賠償額則為300萬元(40歲以下)及250萬元(40歲或以上)。
身體受損評估分4級
傷殘者的實質保障額則取決於其受傷的嚴重程度。身體受損評估分為4級,分別為痛楚、長期身體損害、傷殘及死亡,首3級的賠償上限分別為最高賠償額的10%、50%、以及60%或100%。每級亦設不同賠償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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