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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一路”在緬甸實施的進展、問題及建議
http://www.CRNTT.tw   2018-07-31 00:30:20
“一帶一路”倡議在緬甸取得進展,但問題猶存。
  中評社╱題:“一帶一路”在緬甸實施的進展、問題及建議 作者:彭念(海口),中國南海研究院助理研究員、博士

  作者指出,自“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以來,緬甸就成為該倡議向南推進的主攻方向。在中緬雙方的共同努力下,“一帶一路”倡議在緬甸取得進展,但問題猶存。基於此,本文將簡要介紹“一帶一路”在緬甸實施的具體進展,指出專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關對策建議,以推動“一帶一路”在緬甸更有效地實施。

  一、“一帶一路”在緬實施的進展

  目前,“一帶一路”在緬甸實施的進展主要包括:中緬石油管道、皎漂經濟特區、中緬經濟走廊、邊境經濟合作區。

  首先,中緬石油管道在緬甸吳登盛政府執政時期一直未能按期運營。緬甸民盟上台之後,中緬雙方就此積極進行磋商,專案取得明顯進展。2017年4月,緬甸總統吳廷覺訪華期間,中緬正式簽署協議開通中緬石油管道。5月,中緬石油管道正式輸油,目前正處於試運營階段。

  其次,2015年12月,中國中信集團聯合泰國正大集團組成中信聯合體中標皎漂經濟特區專案,但隨後該項目因為種種原因未能按時開工建設。不過,在吳廷覺訪華期間,中緬雙方簽署合作協定,一致同意儘早開發皎漂經濟特區。2018年4月,筆者在與緬甸土瓦經濟特區第二副主席敏山(Myint San)博士的交談中得知,該專案計畫年內開工建設。再次,2017年11月,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出訪緬甸期間提出中緬經濟走廊合作倡議,並得到緬甸政府的積極回應。該合作專案目前處於規劃階段,中緬雙方政府和學界都在積極探討如何具體落實這一專案。

  最後,2017年5月,中國提出建設邊境經濟合作區的建議,並得到緬甸政府的支持。目前中緬雙方已經成立聯合委員會來推動項目建設,但並未正式啟動。

  二、“一帶一路”在緬實施的問題

  儘管在“一帶一路”倡議下,中緬雙方積極推進了一系列大專案,但問題仍然存在。具體而言,“一帶一路”在緬實施存在的問題分為政府層面、民間層面和外部勢力。

  政府層面主要是緬甸政府對項目的利益分配以及緬甸的國家安全的考慮。在專案的利益分配中,緬甸政府通常會採取拖延方式來逼迫中方逐步提高緬方所占股權,儘量最大化緬方利益。比如在皎漂經濟特區專案中,緬方成功地將股權從15%提升至30%。即便如此,還有具體的融資細節需要談判。據敏山博士所言,緬甸還希望得到更多的收益。近日,英國《金融時報》報導稱,緬甸方面擔心皎漂經濟特區項目會提升緬甸的外債水準,從而威脅緬甸的國家安全。該報導還特別指出,在斯里蘭卡漢班托塔港專案中,斯里蘭卡政府就因為無法償還項目的巨額債務而被迫與中國簽訂為期99年的租藉合同。而緬甸也有類似擔憂。

  其次,緬方對項目給緬甸國家安全帶來的影響也非常關注。這主要指一些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大項目,比如中緬石油管道、皎漂深水港以及中緬經濟特區。緬甸政府通常會顧及中國的面子口頭答應中國的合作倡議,並隨後簽署相關合作協定。但在後續專案的具體落實過程中,緬甸政府會保持謹慎立場,並採取專案談判、拖延專案進度、分階段推進專案等多種方式來儘量減輕自身所感知的安全威脅。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中企不能將緬甸政府的口頭承諾當做緬甸支持專案的依據。即便緬甸政府積極支持中資專案,但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也會提出各種問題來與中企進行博弈,以最大化緬方利益。比如,緬甸政府官員經常在與中國官員的交流中承諾推進中國在緬大專案,但很多時候都是敷衍了事。再比如,在中緬經濟走廊專案中,儘管緬甸中央政府口頭支持,但卻一直未採取實際措施來推動該專案。

  此外,在地方政府層面也存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政策協調的差異。換言之,即便緬甸中央政府支持中資專案,地方政府也不一定支持,尤其在民盟未取得執政席位的邦。比如,在皎漂經濟特區專案中,緬甸中央政府支持,但若開邦政府並不積極,甚至有反對呼聲。在中緬經濟走廊專案中,緬甸中央政府口頭支持,地方政府卻並未表態,尤其是緬北少數民族政黨執政的少數民族邦。在邊境經濟合作區專案中,緬甸中央政府支持,但地方政府並未積極配合。

  民間層面主要是緬甸社會的反華投資情緒、土地賠償、居民就業安置及環保。緬甸社會的反華投資情緒由來已久,並在密松大壩事件中達到頂峰。近年來,隨著中國大幅減少對緬甸資源領域的新投資項目,以及中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緬甸社會的反華投資情緒得到緩解。儘管如此,在緬甸少數民族地區以及西部落後地區,當地社區仍然對中國投資存在抵觸情緒。比如,在皎漂港專案中,當地社團就明確表示反對中國投資,歡迎西方投資。他們還對中國邀請當地政黨要員訪華表達不滿,批評這些政客不應出訪中國。在邊境經濟合作區項目中,緬北撣邦的農民也組織遊行進行抗議。這種對華投資情緒一方面是受到當地非政府組織的宣傳(下面外部勢力部分會講到);另一方面也是當地民眾不願意改變目前安逸的生活方式所致。換言之,中國投資的到來使得這些村民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並被迫適應“打工”的新生活方式。此外,那些做小生意的村民(比如在集貿市場擺攤,從事小額貿易、在河流和港口從事打漁的漁民等)也失去了商機和生計。這自然引起村民的不滿。

  土地賠償是中國在緬大型項目受阻的最大障礙。比如,在皎漂經濟特區專案中,土地賠償問題一直困擾專案的推進。在邊境經濟合作區建設中,緬北農民也因為土地賠償舉行遊行抗議。土地賠償問題在緬甸很複雜,解決起來難度很大。一則,緬甸法治不健全,很多土地沒有清晰的產權。即村民無法證明土地是否為自己所有,這就容易引起土地賠償糾紛;二則,緬甸基層貪污嚴重,土地賠償款並未全數達到村民手中;三則,當地有勢力的人藉機囤地,哄抬地價,致使村民利益受損。村民將賬全部算到中國投資頭上;四則,少數村民由於生活習慣等各種因素拒不同意政府徵收土地,致使土地徵收環節進展緩慢。一旦政府給予這些“釘子戶”高額土地賠償,則其他已經領取賠償款的村民又會要求“補差價”;五則,中企未對村民要求提高土地賠償款給予及時回復和妥善解決,從而引發村民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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