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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年後 鹿窟事件受難者監察院重逢
http://www.CRNTT.tw   2017-12-28 12:07:42
鹿窟事件村民見面會今天在監察院舉行。(中評社 梁雅雯攝)
  中評社台北12月28日電(記者 梁雅雯)1950年代白色恐怖逮捕行動,株連人數最多的政治案件“鹿窟事件”,經監察院調查發現,許多村民被遭受不當審判,雖然部分受害者已獲補償,但至今留下案底,監察院希望促成修法,助冤案受害者能恢復名譽。

  鹿窟事件發生於1952年白色恐怖時期,當時國共處於對戰狀態時,台灣軍方破獲鹿窟、曉基地、玉桂嶺3處中共基地,將中國共產黨在台最後基地瓦解,但有135人遭不當裁判,雖獲補償新台幣1億1690萬元,卻受限於“國家安全法”第9條無法上訴,至今留下案底。監委高鳳仙、楊美鈴提出鹿窟事件調查報告,並提案糾正國防部,並建請行政院修正“國家安全法”賦予上訴權利。鹿窟案調查報告顯示,當時約有1000人遭逮捕,135人被判刑確定,其中41人被處死刑,因不當審判或損害人民權益,造成國家賠償或補償7億餘元新台幣。

  由於鹿窟基地於1952年12月28日破獲,監察院於事件屆滿65週年的今天邀請久未見面或過去彼此互相知道,卻沒機會認識的村民,在監察院舉辦村民見面會,今天共30餘位受害者及其家屬參與,現場年紀最大的是91歲李成家。

  鹿窟事件村民見面會包括監察院長張博雅及主辦此案的監委高鳳仙及楊美鈴等都與會。

  張博雅表示,65年來鹿窟事件幾乎被所有其他事情所掩蓋,很少人知道鹿窟事件,讓過去白白犧牲的人無法申冤,監察院經過1年8個月的調查,終於把鹿窟事件、曉事件、玉桂嶺事件的真相找出來。

  張博雅說,監察院多次從國家檔案管理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後備指揮部等單位調閱一些資料,由事件發生在半世紀前,當時沒有電腦檔案,以毛筆書寫文書,年代久遠加上文字潦草,逐一克服才有今天完整報告。

  高鳳仙表示,鹿窟事件倖存者中,年紀最大93歲的陳先生在監察院訪談拖著微弱氣息要為父申冤,因為陳父被抓毆打後回家跳樓自殺,未獲任何補償;還有當年12歲的小孩被打得很慘,卻因未經審判未獲補償。

  楊美鈴表示,鹿窟事件是戒嚴時期受難規模最大案件,在訪談過程中,許多受難者講到往事都紅了眼眶,也讓她常常覺得訪談不下去,對大家的韌性、使命感都很佩服;希望藉這個事件,能對社會有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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