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融合發展是針對當前兩岸經濟交流中的新問題。他指出,這些問題某種程度上在全球化過程中已經顯示出來了,比如動能轉換、動力不足、協調性發展、包容性發展和兩岸民眾獲得感等問題。
他認為,實際上,融合發展的概念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人類命運共同體、協同性發展、包容性發展等概念在對台領域的具體運用。他以動能轉換為例,台商投資轉移即將完成,如何注入新的動能?他認為,兩岸在現代服務業和新經濟合作都需要融合發展來解決問題,尤其在當前兩岸制度化面臨停擺的情況下,怎麼樣運用融合發展在理念、體制、開放機制上有所突破和創新,為現代服務業和新經濟合作提供大的環境。
他又以協調性發展的概念為例,既然兩岸同屬中華民族,就牽涉到如何看待兩岸經濟競爭的問題。他指出,諸如對於台灣的優勢性產業,大陸也要發展、擠壓?這些問題在融合發展的概念下如何進行協調處理,是值得思考的。
此外,關於包容性發展,張冠華指出,我們講的是“經濟社會融合發展”不是簡單的“經濟融合發展”加“社會融合發展”,實際上這個概念也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的新理念,那就是考慮經濟發展的同時一定要考慮社會效益,考慮社會發展的時候也要考慮經濟平台,這就是包容性發展,人民要從包容性發展有獲得感。他指出,我們的發展理念不能以市場利益為優先、純市場法則來考慮發展,更多考慮到我們的發展是為了什麼,是為了人民的獲得感與和平統一。
第四,關於融合發展的框架和理念。張冠華說,一是推動融合發展的要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兩岸一家親”理念是融合發展的指導原則,兩岸是一家我們才能融合發展,能否堅持“九二共識”決定著融合發展的程度、原則和方向,融合發展是“兩岸一家親”的重要載體,如果沒有融合發展,“兩岸一家親”就難以具體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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