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智庫觀察:安倍修憲所涉及的三個主要問題
http://www.CRNTT.tw   2017-05-06 00:20:24
  中評社北京5月6日電/“自民黨將主導憲法審查會上的具體討論,完成歷史使命”。“希望將2020年變為新憲法施行的一年”。在5月3日《日本國憲法》實施70周年之際,日本首相安倍在東京修憲派民間團體論壇發表了9分鐘視頻致辭,再次表明了修憲這一“政治夙願”。

  此番安倍修憲的具體構想是,維持和平憲法的根基第9條第1款 “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第2款“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交戰權”,同時“在憲法中明確定位自衛隊的存在,消除產生可能違憲這樣的討論餘地”。安倍為何如此熱衷修憲?為何改變此前“將自衛隊升格為國防軍”的修憲初衷?為何將修憲時間結點定為2020年?這是分析日本修憲動向必須解析的三個最主要的問題。

  安倍曾經表示,“我的政治基因更多地繼承了岸信介”,並將修憲奉為其“政治使命”。岸信介人們並不陌生,此人是安倍的外祖父,甲級戰犯嫌疑犯。1948年12月24日岸信介出獄後即表示,“我在獄中就覺得新憲法不行,並因此成為修改憲法論者”。1958岸信介當選首相後,成立了“憲法調查會”,將思想付諸實踐。1969年,早已辭職的岸信介建立了“自主憲法制定國民會議”,仍不遺餘力推動修憲。

  有著岸信介“政治基因”的安倍矢志修憲。2006年9月,安倍初次當選自民黨總裁後即明確表示,“自民黨總裁任期為三年,連任不能超過兩屆。我將考慮在任期內完成憲法的修改”,並稱宣布日本永遠放棄戰爭的《日本國憲法》第九條,使日本缺乏一個獨立國家的必要條件,是“與時代不相稱的典型條文”。隨後,安倍內閣向國會提出了《<日本國憲法>修改手續相關法律》(通稱《國民投票法》)並獲得通過,2007年5月18日實施。該法律規定,經眾參兩院各2/3議員同意通過的憲法修正案,交20周歲以上日本國民投票,過半數贊成,憲法修正案即可獲正式通過。2014年,再度執政的安倍又領導他的內閣修訂了《國民投票法》並在國會獲得通過,將修憲所必須實施的國民投票的投票者年齡從20歲調至18歲以上。因為,安倍很清楚,日本年輕人更支持修憲。安倍若能修憲,將完成其外祖父岸信介乃至自民黨修憲派“未竟的事業”,實現他“畢生的政治夙願”。

  2012年9月,由安倍任總裁的自民黨,將修改憲法第九條,使“自衛隊”升格為“國防軍”列入競選綱領。為什麼現在安倍不再提此項目標,而是提出要在修改後的憲法中“明記自衛隊的存在”?須知此前“日本自衛隊”如其名所示,主要受到兩方面限制,一是不能擁有大規模運載部隊的登陸艦、不能擁有遠程轟炸機、空中加油機,以及能運載殲擊機的航空母艦和彈道導彈;二是日本自衛隊不能根據《聯合國憲章》第51條規定,行使“集體自衛權”,只能行使“個別自衛權”,即在本國受到攻擊時才能訴諸武力。但是,近年准航母“出雲號”和“加賀號”的先後下水,說明日本已突破第一項限制,以“解禁集體自衛權”為核心的“新安保法”的實施,則說明日本已突破第二項限制。因此,保留“自衛隊”的名稱而不使之“正名”為“國防軍”,對內可淡化修憲的軍事色彩,欺騙迄今仍占多數的反對修改第9條的民眾,對外則有利於渲染安倍的“積極和平主義”,豈非一石二鳥?

  安倍為何在此時正式提出修憲時間結點?

  簡而言之,修憲必須獲得三面支持:

  一、最初主導制定和平憲法的美國。安倍曾明確表示,“只有強化日美同盟,日本的外交才有實力”。美國支持日本修改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足以說明其對修憲的態度。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官方從未對安倍修憲表示反對。
 


【 第1頁 第2頁 】 


          
】 【打 印】 【評 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