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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徐國勇。(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5月24日電(記者 吳政峯)對於司法院大法官24日做出釋字第748號有關婚姻平權釋憲案,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行政院完全尊重。
徐國勇指出,釋字第748號解釋文提到,有關機關應於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完成相關法律的修正或制定。對此,行政院林全院長已指示由陳美伶秘書長協調法務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共同參與後續法律修正或制定工作。行政院將在期限內儘快提出行政院版法案,送立法院審議。
徐國勇強調,行政院將依釋憲文內容,以對社會最小衝擊、最大共識等原則,研議、提出合理可行的法案版本。
至於未來是修民法或立專法?大法官沒明說,行政院也沒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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