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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中評社 吳政峯攝) |
中評社台北4月6日電(記者 吳政峯)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研擬《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提供來台工作的外國專業人才享簽證、租稅等優惠。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6日下午表示,草案初步規劃,外籍專業人才以及香港澳門地區專業人才可適用該草案;但大陸地區不是外國人,所以不適用。
徐國勇說,陸籍生雖是在國外頂尖大學讀書畢業,仍不適用該草案。至於外籍學生在大陸大學等校念書,若大陸大學是草案定案之後所界定的國際名校清單之內,則該外籍學生也適用《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
國發會研擬《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徐國勇下午召開臨時記者會說,今天中午國發會官員、民進黨籍立委與行政院院長林全作廣泛討論,但草案內容目前沒有定案,也沒有提報給行政院會審議。
徐國勇說,台灣人才快速流失,加上人口老化,台灣在全球競爭力只有排名第24名。為了彌補技術人才的流失,在不改變外國人才來台灣的工作資格與審查標準的原則下,所以研擬《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來台工作,提升台灣競爭力,也讓外國專業人才更加融入台灣社會與生活。
徐國勇說,該草案規劃外國專業人才在台灣的簽證、居留、保險、租稅、退休等條件,外國技術人才在台灣的工作環境更加友善。草案中放寬外國專業人才居留台灣,並創設四種證件合一“就業金卡”,包括,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重入“國”許可;外國專業人才如果是藝術工作者,可以不經過雇主的申請,直接向台灣申請工作許可,來台灣從事藝術工作。
徐國勇說,符合資格的外國專業人才若要來台灣找工作,可辦理“尋職簽證”,簽證時間是六個月。在台灣讀書的外國籍僑外生,也將享在台灣實習工作機會。至於在世界大學排名頂尖外國大學的外籍學生,他們畢業後也能夠來台灣享實習工作的機會,並享有一定實習期間。但這些外籍生的台實習工作,有限制其月薪,雇主至少要給予47971元台幣,避免排擠台灣本地藍領工作機會。
他說,已取得居留許可的外國專業人才,他的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在符合每年居住天數條件下,申請在台灣永久居留。已經取得居留許可的外國專業人才,他的尊親屬來台探親的時間,也會放寬。已取得居留許可的外國專業人才,可參加全民健保,沒有六個月等待期的限制。
徐國勇強調,對於有中華民國與外國“雙重國籍”的專業人士要來台灣工作,依國發會的規劃,也享比照外國專業人才工作條件。
徐國勇說,因為今天會議僅是交換意見性質,草案內容目前還沒有定案,例如,那些學校是外國名校?還要做界定;所以,草案條文未來可能也會有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