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記者:對於有警察通過大型集會表達訴求,你如何評價?
許楨:這次行動對於香港社會而言,其實頗大程度打擊了警隊甚至是特區政府的威信。當然,退一萬步而言,警察作為一個獨立個體,他們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情緒、自己的不滿,他們當然有自由宣洩自己的這些情緒和不滿,不能說他們不應該或者不能集會。但是從客觀效果來看,這次行動並不會給警隊或特區政府加分,不會讓市民對他們更加理解。
第一個原因是,法官已經很清晰判決了7名警員對1名示威者施以襲擊,過程中非法使用了暴力。在香港社會,非法使用暴力毫無疑問是一個嚴重罪行,而且是一個相當嚴重的罪行。因此這7位警員是不是警察,在這次案件中根本不重要。在香港,任何一群人若圍毆一個完全沒有反抗能力的人,這群人被判處重刑,包括一定會以被監禁作為懲罰,是不會令人驚訝的事情。所以從司法的角度而言,我無法理解為何有幾萬名執法者接受不了七警案的裁決結果。
第二個原因是,部分出席集會者的講法並不符合邏輯和事實。7位警員並非在執勤的過程中犯錯,例如在警察偵緝或逮捕疑犯時,對平民的財產產生了附帶的損害,包括技術上的失誤,遇到這種情形,警隊內部和警隊高層為同僚提供適當的支援,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很明顯,今次七警案的情況並非如此,7位警員是在制服和拘捕示威者的任務以外,在已有效制服和拘捕示威者之後,再把示威者帶到一個他們自己以為沒人看得到的角落處,然後對其施以襲擊,這不是警方任務的一部分,我相信當時現場的指揮官或警務處處長,都未曾明示、暗示過前線警員要作出這些動作。
所以上星期的警察集會,給社會留下一個觀感,即警察認為在社會運動中,只要遇上有示威者懷疑犯法,就可以以行動的一部分為由襲擊這些示威者。這帶給社會的訊號不止是惡劣那麼簡單,而且是非常之危險。我認為今次有幾萬名休班警員、退休警務人員及其家屬站出來宣洩不滿情緒,特區政府高層需要注意和加以疏導。但是任何有公權力,特別是有武裝的執法人員,這樣集體地站出來,以數以萬計的人數集會,這在文明社會是非常少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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