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國兩制”是制度文明的偉大創造
鄧小平曾指出,基本法是一部具有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的法律,是一部創造性的傑作。應該說,這一創造性的傑作首先就體現在她巨大包容性和善意,體現在其多元民主精神和對立統一的辯證法智慧。基本法授予香港幾近一個獨立國家的高度自治權,並相信這樣的授權無損於國家的獨立和主權。基本法幾乎原封不動地保留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並堅信一國之內兩種看似對立的制度可以和平共存、合作共贏。鄧小平始終對“一國兩制”充滿信心,生前就多次說過,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五十年之後更沒有必要變。如果要探討這種制度自信的來源,則除了對國家改革開放光明前景的堅定信念,和對涉港大政方針政策的堅定信心,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基於中華民族數千年來注重多元和諧的文化傳統。中國人從來不把對立面看得那麼敵對,始終相信對立面可以長期合作共存並實現互利共贏。香港有少部分人總以異樣的眼光看待內地制度,陷入“逢中必反”的怪圈,甚至鼓吹“港獨”,實則反應了一種思想上的教條,格局上的狹隘,也與多元民主精神不相契合。
“一國兩制”是當代政治制度和憲法制度的偉大創舉,這一創舉的主要內容就體現在香港基本法裡。基本法的良法美意要得到切實貫徹,就要正確看待“一國”和“兩制”的統一關係,正確看待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對於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重要性、一致性。特別是要超越制度畛域和對抗思維,維護“一國”與“兩制”和諧共存,促進“兩制”良性合作。只有這樣,才能將這一制度的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更加充分地顯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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