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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兩岸非國與國關係”也能維持現狀?
http://www.CRNTT.tw   2016-01-04 09:43:08
  勞倫斯戴 (浙江鄞縣 公民)

  以此岸的觀點看,1949年以革命方式終結了中華民國,其所有法律不獲承認,更何況憲法。但與時俱進地,執政黨思維較諸革命黨思維會發生許多改變,本不應獲承認的“割港島、租九龍新界”,事實上也等到舊約期滿的時間才收回,變相地部分默認了同英國的舊約。同樣,若時勢需要,將目前行使於台灣地區的中華民國法理納入考量是恰當的,大陸地區政府及人民絕非同中華民國憲法毫無瓜葛了。

  這樣的時勢,自然始終是促進統一,或更偏向於反對分裂。

  九二共識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彼岸依照其憲法表述為“固有疆域涵蓋大陸地區的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固有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可變更之”,國民大會諸多權限後來又移交立法院或直接訴諸公民投票,立法委員亦為“國民”直接選舉。而顯然,現在沒有一個中華民國立法委員由大陸諸省人民選出,而全部大陸地區人民都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暨非“中華民國國民”。所以若無人反對,現在的2300萬中華民國國民是可以公投變更固有疆域和國號國徽的,也就是石之瑜先生說蔡英文所要堅持的“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了。中華民國現在的全體國民要放棄大陸地區疆域,可不可以呢?台獨,是可以從現在的中華民國憲法推導而來的,可以做,但畢竟還沒能做。

  而九二共識,的確如蔡英文所說,限制了2300萬中華民國國民行使這一權利。這個限制,當然來自大陸的政府和人民,而這就是兩岸“現狀”的一部分 。九二共識有大陸政府不能說明白的地方。暨,可以權宜默認中華民國憲法畢竟是一部“統一憲法”,增修條文也是“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不妨將其視為另一部“中國憲法”;又不能將中華民國視為擁有完整主權,不能允許中華民國國民片面行使其變更其固有疆域的權利。

  如果蔡英文勝選,以某種方式重申“中華民國固有疆域仍然涵蓋大陸,中華民國主權仍然及於大陸,任期內不推動目前的2300萬中華民國國民公投變更之”,暨“雖然還非國與國關係,但有此權利(說給支持者聽),然而無法/不會行使(說給大陸聽)”,又所謂“凍獨”,這應該是可以讓兩岸“維持現狀”的底線了。集中精力處理內政謀求連任,這一點,相信可以得到台灣過半數支持,畢竟多數成年人都懂得克制與妥協,當務之急是經濟和收入成長,而非公投變更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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