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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一隅。(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1月3日電/台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少將朱建群遭檢方起訴指控,擔任第202廠長期間,負責督導雲豹甲車自動滅火系統研發自製案,涉嫌指示下屬詐領新台幣2788萬多元營運績效獎金,一審判決無罪,檢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開庭時,朱說檢方的起訴與事實不符,否認犯罪。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檢方起訴指控,朱建群在2015年擔任廠長期間,發現單位經費剩餘狀況不佳,無法發放一定額度獎金給廠內所有軍職人員。便在11月間指示林啟勝、王允成、主計室上校主任帥士炘製作不實單據及假帳,將35套“套甲車自動滅火系統”納入當年度餘絀預估,以自製品名義交付給第209廠,但實際上卻是向外購買,虛報4093萬餘元賸餘,使得軍備局核算獎金人員誤信其績效,核發2788萬餘元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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