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6日電/據《經濟日報》報導,為支持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起草了《關於金融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意見(徵求意見稿)》,於近日公開徵求意見。
《意見》圍繞住房租賃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向,以商業可持續為基本前提,重點支持自持物業的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為租賃住房的投資、開發、運營和管理提供多元化、多層次、全周期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體系,共17條。
具體來看,一是加強住房租賃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支持商業銀行向各類主體新建、改建長期租賃住房發放開發建設貸款,期限一般3年,最長不超過5年。鼓勵商業銀行向符合條件的主體發放租賃住房團體購房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支持向自有產權的住房租賃企業發放住房租賃經營性貸款,允許經營性貸款置換開發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對向非自有產權的住房租賃企業發放的經營性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
二是拓寬住房租賃市場多元化投融資渠道。支持商業銀行發行用於住房租賃的金融債券,拓寬住房租賃企業債券融資渠道,創新住房租賃擔保債券,穩步發展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引導各類社會資金有序投資住房租賃領域。
三是加強和完善住房租賃金融管理。嚴格住房租賃金融業務邊界,嚴禁以支持住房租賃的名義為非租賃住房融資。加強信貸資金管理,規範直接融資產品創新,建立住房租賃金融監測評估體系,防範住房租賃金融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