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8日電/9月1日,《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正式施行,這是國內首個規範長租公寓等新興業態的地方性法規,而北京市也成為首個將“住有所居、房住不炒、租購並舉、職住平衡”等寫入地方立法的城市。這份條例對於個人轉租房屋、企業從事住房租賃、房地產經紀服務等事項進行了規範,從租賃合同、房屋狀況說明書、租金等諸多方面也有相應規定,並對違規行為有一定的懲處規定。可以說,其在規範住房租賃活動,保護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穩定住房租賃關係,做出了不小的努力。
事實上,租房難、租房貴是北京租賃市場客觀存在的現象,個別區域存在的市場亂象,媒體也時有報導。而在這背後,則是不斷高企的住宅租金,根據中指50城住宅租賃價格指數顯示,今年8月,北京住宅平均租金為91.4元/平方米/月,居50城首位,租金收入比超過30%。對於承租人而言,找到條件適配且價格能夠接受的房源,特別是較為穩定的長租房源,並不容易。
如果在一個住房租賃市場內,相比於收入和房屋質量而言,住宅租金高企,那麼顯然並非健康的市場常態。必須意識到,在千萬級人口體量的城市,市場上活躍著大量出租房源,房源情況不一,其來源有個人房東、房地產中介、住房租賃公司等,來源更是復雜,且一般不存在掌握絕對多數房源的單一公司。而不同區域承租者承租房子的原因也是不同的,從就業到上學不一而足,並不完全取決於新增人口,也取決於存量人口因婚姻、生育、工作、就學、贍養老人、改善住房等在內的市內遷徙情況。
天眼查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有長租公寓相關企業330餘家,其中成立於5年內的企業占比高達78.4%。但不論是一個城市整體的租金價位,還是某個區域的租金價位,其形成很大程度上並非一兩家大型企業或中介,亦或是幾個個人房東所能決定,也並非僅靠行政干預就能改變,而是依靠市場供需來形成的。
換言之,一個城市的房屋租金,回歸到相對於收入比而言的合理價位上,僅靠行政干預,或者僅對出租人、出租行為、資金監管進行規範是不夠的,而是要提供合理的供給。而這個供給,僅靠個人房東、房地產中介、住房租賃企業是不夠的,因為他們掌握的都是存量房源,相比於龐大的人口流入數量,如果只靠存量房源來供給租賃市場,終歸難免陷入零和遊戲。這個情況,在許多大城市都存在。
新增的租賃住房,需要依賴土地供應,包括城市擴建和城市已有區域更新產生的住宅用地供應,而供地的閘門掌握在主管部門手中。也就是說,為住房租賃市場提供合理供給,需要當地有關方面,從規劃角度,合理規劃租賃住房的供給規模,優化空間布局,促進職住平衡,將新增租賃住房房源、新增租賃住房用地納入城市的發展規劃中。
例如《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中就提出,“本市鼓勵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根據這份條例,北京市將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給,鼓勵通過新增或者利用已有用地專門建設租賃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租賃住房、將非居住存量房屋按照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將符合條件的閑置住房出租等方式實施。
如果這些措施能夠落實到位,且新增的租賃住房供給量能夠合理滿足城市新增人口和存量人口的需求,勢必將有助於該市的住房租賃價格更趨於合理。
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趙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