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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雙向交流三十年 張銘清談破冰
http://www.CRNTT.tw   2021-11-02 00:12:30
2010年8月1日,張銘清與多位學者應台灣“促進中國現代化學術研究基金會”邀請抵台,台灣“促進中國現代化學術研究基金會”董事長梅可望前往接機(來源:中央社)
 
  中評社記者:1993年到2006年,在您擔任國台辦新聞局局長期間,兩岸新聞交流實現了制度化和法規化。能否談談您在參與推動的過程中,有哪些難忘的回憶? 

  張銘清:30年來,大陸方面積極推動兩岸新聞交流採取了多種措施,不斷為台灣記者在大陸採訪創造方便、寬鬆的環境。

  為了因應“破冰之旅”的新形勢,1987年11月1日,中國記協宣布受國務院辦公廳委托,負責受理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事宜,歡迎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交流,為兩岸新聞交流大開了方便之門。

  為了給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提供方便,大陸有關方面通過不斷完善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辦法和有關規定,多次簡化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的審批手續,為台灣媒體和記者來大陸採訪提供細致周到和專業化的服務,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1988年5月31日,第一部管理來大陸採訪的台灣記者的法規《關於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的管理辦法》出台。1989年9月,《關於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的注意事項》,對第一部法規作了補充。1992年3月10日,中央台辦、中宣部、中央外宣辦發布了《關於新聞工作人員赴台採訪的規定》。1994年,大陸開放台灣記者來大陸駐點。1996年12月1日,《關於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的規定》,為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提供方便,把申請辦理的時間明確在10天以內。

  1992年9月,應台灣海基會的邀請,18位大陸記者首次組團赴台採訪,進一步敞開了兩岸新聞界雙向交流的大門。

  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的最初幾年,每年只有十幾位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隨著兩岸關係的緩和、兩岸人員往來的增加以及兩岸經貿文化等各個領域交流的日益頻繁和不斷深入,兩岸新聞交流日益熱絡,人數不斷增加,規模不斷擴大,層次不斷提高,內容和形式不斷豐富,領域不斷拓展。

  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之初,因為為數不多,由國務院台辦統一審批。隨著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的人數增加,集中到國台辦審批,審批量太大,不僅影響了工作效率,也為台灣記者增加了不便。為了改變現狀,國台辦逐步向台灣記者採訪密集的省份下放審批權。

  從1994年起,國台辦首批下放福建、上海、廣東、海南4個省市台辦的審批權。1997年,第二批又下放了天津、遼寧、江蘇、浙江、山東、湖北、四川、深圳8個省市台辦的審批權。至此,獲得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的是審批權的省市已達12個。2003年1月1日,國台辦只審批來北京和跨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的聯合採訪申請,除上述這一範圍外,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的審批權全部下放到地方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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