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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8月27日電(記者 黃筱筠)民進黨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任職桃園市長期間涉貪遭收押禁見。桃園地檢署今偵結指出,由於鄭否認犯行、賄款達新台幣500萬元,建請重判有期徒刑12年。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盼勿枉勿縱。
民進黨廉政會日前針對鄭文燦相關案件召開臨時會議會,當時廉政會依照廉政條例規定已確定立案並決議,鄭文燦被羈押,就馬上啟動停權3年。如果將來一審判決有罪,可能會再進一步研議處分,依照廉政條例可能就是除名;如一審判決無罪,就會撤銷停權3年。
民進黨晚間預定召開廉政會,主要是討論黨籍立委林宜瑾涉及詐領助理費案、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及接受性招待等相關案件。
賴清德今天執政滿百日,桃園地檢署選在此時偵結起訴鄭文燦相關案件,時間點也有點巧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