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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已經在6月24日公布相關國會改革法案。(取自府方網站) |
中評社台北7月17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昨天通過決議邀請賴清德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不過,府方馬上打臉立院決議,認為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既有“違憲”疑慮,自應等候憲法法庭裁判結果。但相關法案已通過三讀,又是賴清德頒布實施,現在憲法法庭暫時處分裁決未果,府方拒絕立法院邀請出席“國情報告”,不等於自打嘴巴嗎?連自己頒布的法令都不願意遵守,這樣很難說服民眾。
立法院會昨天經表決,先後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決議立法院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邀請總統賴清德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並依法回應立委的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
府方隨即回應,關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憲法法庭已經在7月10日召開過準備程序,目前釋憲案及暫時處分案皆正由憲法法庭審理當中。雖然裁判結果未知,但既有“違憲”疑慮,自應等候憲法法庭裁判結果。
關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修法,之前立法院已三讀通過,賴清德也在6月24日以總統令公布該法,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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