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監督是治理的內在要素,要完善紀檢監察專責監督體系,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常態化制度化,健全“組組”協同監督、“室組”聯動監督、“室組地”聯合辦案機制,形成監督合力。健全紀檢監察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貫通協調機制,促進執紀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機銜接,推動整個監督體系更加有效運轉。完善基層監督體系,統籌用好縣鄉監督力量,加大基層辦案力度,提升基層監督效能。
健全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工作體系。紀檢監察機關作為黨和國家監督專責機關、反腐敗專門工作機構,衹有優化自身職能配置、力量配備、工作統籌,才能有效提升一體推進“三不腐”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完善紀委監委內設機構設置,優化監督檢查、審查調查部門機構職能,健全辦案和監督相互貫通的工作機制,確保辦案成果有效轉化為治理效能。加強監督檢查、審查調查與巡視巡察、宣傳教育、法規建設等部門之間工作銜接,推動監督信息互通、政治生態共研、辦案成果共用,延伸辦案工作鏈條,發揮各自優勢協同抓好腐敗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