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0日電/改革公職人員制度提升效率
來源:大公報 作者:朱兆麟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決定》提出,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支持港澳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健全港澳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會見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一行時表示,香港同樣要識變、應變、求變,通過改革實現更好發展。
日前有知名資深傳媒工作者在公眾號發表文章,認為香港社會在討論三中全會及《決定》精神時,未必夠準確,並提出三大改革方向,包括要改革公職人員任職和管理機制,實現問責制全覆蓋,以“完善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增強治理效能”,筆者對此深表認同。
坊間對《決定》香港部分的解讀,聚焦於帶來的機遇和發展,對於夏主任提出銳意改革的部分,則莫衷一是。特區管治團隊過去曾長時間受“積極不干預”思維影響,形成被動風格。但自李家超上任特首後,落實“以結果為目標”,引入KPI(關鍵績效指標),行政效率顯著加強,包括履行了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為經濟發展奠定穩定基石;又以“盛事經濟”為香港注入發展動能。政府近年亦出台“產學研1+計畫”、以配對形式資助大學研發團隊把科研成果轉化;又透過“引進辦”吸引高端企業來港。
杜絕“鐵飯碗”心態
但改革不是小修小補,需要觸及問題的根本。香港需持續改革,以把握國家發展機遇、應對外圍經濟、地緣政治的衝擊。香港具備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基礎條件和獨特優勢,但與鄰近城市競爭日益加劇。新加坡經濟發展局近年就不斷招商引才、推出稅務等優惠,搶去不少香港企業和人才。香港進一步改革特區公職人員任職和管理機制,可以進一步提升政府效率、積極性,更好面對這些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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