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機制,細化舉措,嚴防“一處了之”“一問了之”,切實為幹部擔當作為解決後顧之憂
記者:在落實相關措施過程中,如何細化舉措,形成工作閉環,幫助幹部切實放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顧慮?
鄭國志:我們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等相關規定,對雖有失誤錯誤但免責的幹部和影響期滿、表現好且符合規定條件的被追責問責幹部以及受到誣告陷害的幹部,全方位、多角度關心關愛,助力幹部解開心結、輕裝上陣、擔當作為。對雖有失誤錯誤但免責的幹部,有針對性地提出糾錯要求,與其所在單位一道,引導他們汲取教訓、真心改過、挽回損失、幹事創業。對影響期滿、表現好且符合規定條件的被追責問責幹部,加強與組織(人事)部門、幹部所在黨委(黨組)的溝通聯繫,將幹部表現、群眾評價等如實全面反饋,作為考核評價、提職晉級的參考,幫助他們重整行裝再出發。對受到誣告陷害的幹部,“一人一策”做好回訪教育,引導他們正確認識和對待群眾監督,放下思想包袱,大膽開展工作。建立案件承辦部門、審理部門和法規部門“聯合會審”機制,對澄清正名相關證據認真審核,對申請、認定、辦理、備案等四個步驟嚴格把關,完整留存各階段審核材料,實現澄清正名全程可追溯,確保澄清結果經得起檢驗。澄清正名工作結束後,及時將審批手續、澄清函、相關記錄等材料歸入幹部廉政檔案,同時加強與組織(人事)部門溝通對接,強化澄清正名成果運用。
王軍:我們在不斷完善澄清正名機制,加大對誹謗誣告查處力度,做實回訪教育等工作的同時,出台《關於健全完善容錯糾錯免責機制 支持黨員幹部改革創新履職擔當的實施辦法(試行)》《信陽市容錯免責事項備案暫行辦法》,對容錯糾錯的啟動、受理、調查、建議、決定、執行等六個方面予以明確規定並提供操作指引。建立容錯糾錯聯席會議制度,成立由黨風室、信訪室、案管室、審理室以及案件承辦室組成的審核小組,必要時邀請有關單位共同分析研判,確保精準容錯糾錯。對黨員幹部在推進改革、探索試驗、推動發展等過程中,因失誤或者偏差構成違紀違法的,從工作出發點、工作方法、工作效果以及法規依據等四個方面入手,綜合考量是否納入容錯糾錯範疇。在開展容錯糾錯的同時,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對於明令禁止的行為堅決予以懲治。
張瓊:對幹部的查處問責不能簡單地“一處了之”“一問了之”,我們把開展回訪教育作為做實執紀問責“後半篇文章”、激勵幹部擔當作為的重要一環,持續細化完善回訪教育工作流程,推動形成“訪前評估研判—訪中教育關懷—訪後評價反饋”的工作閉環。比如,我市生態環境局蕭縣分局某鄉鎮環保站原負責人因對該鎮一企業違規侵占生態保護區問題失管失察被問責,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在開展問責對象集中回訪教育活動期間,我們將其確定為重點回訪對象。回訪前,我們針對該同志的違紀類型、工作性質、思想動態、現實表現、性格特點等,會同其所在單位黨組織進行“精準畫像”,有的放矢制定回訪計畫。回訪中,通過與之開展關懷式、鼓勵式談心談話,瞭解到他在受到處分後心理包袱較重,存在心灰意冷、沮喪洩氣的情緒。為此,我們一方面以案釋紀明規,闡明履責不力可能帶來的後果影響,使其對問責處理心服口服。另一方面,耐心細致地開展心理疏導和教育引導,為其解開心結、打消思想顧慮。回訪結束後,我們形成評價報告並向其所在單位反饋,要求客觀公正對待回訪對象,防止受處理處分幹部被標簽化、邊緣化。回訪後,該同志也能夠迅速調整狀態,工作更加積極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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