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1日電/網評:早日構建香港數據交易平台
來源:大公報 作者:容海恩
全球經濟模式不斷轉變,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數字經濟是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特別是近年內地多個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均已先後設立數據交易平台或數據交易所,積極開拓數據交易和服務。反觀香港,雖然金融管理局的“商業數據通”、香港科技園公司的“數據共享平台”等均與數據交易相關,但整體而言仍屬起步階段,筆者認為政府要加快步伐,更積極開拓數據交易和服務。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數據交易頻繁,具備建立“數據交易平台”的客觀條件,而內地的成功經驗正好為香港提供經驗指引和技術基礎,現時可謂完善有關平台的合適時機。
據預計,到2030年中國數據交易行業市場規模有望達到5155.9億元人民幣,當中涵蓋的數據資源應用場景豐富,金融、通信、製造工業、醫療健康和交通運輸等行業均對於數據產品的應用需求呈上升趨勢,經濟收益十分可觀。
事實上,“數據交易平台”可簡化數據在不同市場參與者之間的流通,助力銀行等金融機構實現數據化經濟,例如將金管局推出的“商業數據通”的效益推廣至整個金融行業,乃至全香港。再者,“數據交易平台”亦可以聯繫各孤立的數據網絡,以提升運營表現及添加經濟附加價值。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數據二十條”)發布,為數據交易定明方向指導和改進意見,當中的高屋建瓴地對數據產權制度、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數據要素治理制度等均值得香港參考和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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