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國家破產不同的是,過去幾年間,諾丁漢、伯明翰等重要英國城市陸續出現地方政府實質性“破產”——地方政府的首席財政官根據《地方政府財政法案》正式發布“114條款通知”,停止法律規定的公共服務之外的所有非必要支出。
英國智庫政府研究所解釋,在維持教育服務、廢物收集、規劃和住房服務、道路維護等法定服務支出外,“114條款通知”規定地方政府不得有新的開支,只能商討“破產”後將面臨的問題以及應對措施。
地方政府“破產”並不等同於市政服務癱瘓、經濟生活停擺,但公共治安和交通等法定服務項目的質量和效率將受到影響,法定範圍之外的公共服務將大打折扣,一些福利改善項目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也將暫時擱置。
隨著一個又一個英國城市被貼上“破產”標簽,地方政府經營不善、當地經濟狀況不佳、公共服務水平低下等負面印象不僅影響投資者信心,也令當地居民情緒低落。
英國財政何以債台高築?
圍繞“破產”一說,保守黨前財政大臣傑裡米·亨特稱,工黨政府指責上屆政府留下巨額財政虧空是在為增稅計畫鋪路。然而,向保守黨“潑臟水”也好,為加稅“打預防針”也罷,英國新政府面臨債台高築、增長低迷等困境卻是不爭事實。
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歐洲研究所教授伊恩·貝格告訴新華社記者,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英國政府大幅舉債以拯救金融行業;新冠疫情期間,英國政府又實行“昂貴”的財政救助計畫以支撐就業,這些措施早已使得英國公共部門債台高築。
英國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6月底,英國不包含國有銀行在內的公共部門的淨債務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GDP)的99.5%。僅支付債務利息就占去英國政府開支的一大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