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還可視情收集相關鑒定意見、視聽資料,以及反映問責過程的電子數據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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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怎樣更好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在問責工作中把准基本原則,準確分清責任?
溫佳寧:問責工作的原則是對開展問責工作的指導思想與總體要求的貫徹和具體化,問責條例規定了黨的問責工作應當堅持的六項原則,六項原則間關聯緊密、相互貫通,實踐中應準確把握。
一是依規依紀、實事求是。這是開展問責工作的基本前提,問責主體必須嚴格規範自身權力運行,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准繩,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問責工作。
二是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問責是管黨治黨的利器,必須堅持嚴的基調,對於失職失責的,要堅持動真碰硬,敢於問責、善於問責,把制度的剛性立起來。
三是權責一致、錯責相當。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實踐中問責必須把握權與責的一致性,根據問責事實,合理確定問責範圍、層級,查明各責任人職責、失職失責情節以及與問責事實間的因果關係,以確定所承擔責任的大小,綜合考慮動機原因、客觀條件、性質危害、認錯態度以及一貫表現、挽回損失等因素,區分不同情況,精準作出問責決定。
四是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問責的目的是通過問責督促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強化責任意識,激勵擔當作為,實踐中要做到寬嚴相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防止因不當問責挫傷幹部幹事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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