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當前,農業基礎還比較薄弱,農村發展仍然滯後,必須不斷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確保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財力保障等與鄉村振興目標任務相適應。加快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推動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統籌建立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在主產區利益補償上邁出實質步伐。統籌推進糧食購銷和儲備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建立監管新模式。優化農業補貼政策體系。堅持將農業農村作為一般公共預算優先保障領域,創新鄉村振興投融資機制。從價格、補貼、保險等方面強化農業支持保護政策,進一步提高政策精準性和有效性。發展多層次農業保險,健全政策性保險、商業性保險等農業保險產品體系,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更好滿足各類農業經營主體多元化保險需求。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推動防止返貧幫扶政策與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政策銜接並軌,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建立以提升發展能力為導向的欠發達地區幫扶機制,促進跨區域經濟合作和融合發展。加強涉農資金項目監管,健全脫貧攻堅國家投入形成資產的長效管理機制。引導生產要素向鄉村流動。壯大縣域富民產業,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引導金融機構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強化對信貸業務以縣域為主的金融機構貨幣政策精準支持。實施鄉村振興人才支持計畫,有序引導城市各類專業技術人才下鄉服務。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健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
(四)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是發展的重要資源,人多地少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必須毫不動搖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嚴格保護耕地。健全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制度體系,改革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各類耕地占用納入統一管理,完善補充耕地質量驗收機制,確保達到平衡標準,堅決守住耕地紅線。加大高標準農田投入和管護力度,提高建設質量和標準,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驗收、管理機制,確保建一塊、成一塊。健全保障耕地用於種植基本農作物管理體系,優先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生產。盤活閑置土地資源。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優化土地管理。健全同宏觀政策和區域發展高效銜接的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準性和利用效率,優先保障主導產業、重大項目合理用地。優化城市工商業土地利用,加快發展建設用地二級市場,推動土地混合開發利用、用途合理轉換,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