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新能源車險定價過程中需要考慮的風險因素多於燃油車,因此造成新能源車險保費價格高於同價位的燃油車。“即便如此,由於車險定價系數存在上限,部分車險價格即使達到‘限高價’,保險公司依然虧損。”慕尼黑再保險中國創新研發中心新能源車和智慧交通行業負責人劉丹表示,從商業角度來看,保險公司不得不拒保部分業務。
“監管對於新能源車基準保費有嚴格的限制,車險價格能夠上調的幅度,遠遠不能覆蓋新能源車出險率上升的幅度,基本上是賠本買賣。所以大部分中小保險公司對於這項業務既愛又恨,做或不做都很痛苦。”高雲說。
劉丹認為,要解決此問題,就需要加強跨行業交流與合作。從車輛設計角度上看,車企需加強車輛可維修性和易維修性,以便於事故維修中降低維修成本,並降低新能源車輛的零整比。從車輛智能角度上看,多方應加速推動智能駕駛技術的落地,降低重大事故的發生率,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衹有有效降低新能源汽車整體的事故率和維修成本,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保費上漲、車險拒保的問題。”劉丹表示。
行業期待放開創新機制
近期,監管部門多次針對新能源車險成本及價格高企問題發文,涉及整頓行業費率、要求不得“一刀切”拒保等。例如,2023年9月份,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下發《關於加強車險費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強車險費用內部管理,持續健全商業車險費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全面加強商業車險費用管控的“報行合一”。2024年1月份,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下發《關於切實做好新能源車險承保工作的通知》,要求交強險不得拒保,商業險願保盡保;不得在系統管控、核保政策等方面對特定新能源車型採取“一刀切”等不合理的限制承保措施,調整對新能源車險設置的不合理考核目標。業內人士認為,在當前形勢下,大型險企應體現更多的責任和擔當,暫時犧牲部分利潤來承保新能源車。不過,從行業長期發展來看,“車主喊貴、險企叫虧”的難題更需要尋求長久之計、根治之法。
“目前,所有新能源車險的產品責任、承保可浮動的價格範圍都是一樣的。”高雲說。2021年底,為滿足新能源汽車消費者的保險保障需求,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了《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試行)》。此後,所有保險公司開發的新能源車險,險種和費率等條款都須在這個示範條款內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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