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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風險化解和穩定發展
http://www.CRNTT.tw   2023-12-28 08:29:45
  中評社北京12月28日電/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實增強經濟活力、防範化解風險、改善社會預期,鞏固和增強經濟回升向好態勢。當前,我國經濟正處於爬坡過坎的關鍵時期,既要有效防範應對重點領域潛在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也要堅定不移走好中國式現代化發展之路,不能停、不能緩,形成更強有力的前進動能,增強經濟競爭力、發展力、持續力。
  
  當前,經濟金融領域仍然存在一些風險隱患,矛盾和問題深度關聯、相互交織,影響不容忽視。必須高度重視金融風險的傳染性、隱蔽性和破壞性,增強憂患意識,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做好風險防控工作。與此同時,一些地方和部門對統籌風險化解和穩定發展的認識不深刻,方法不對頭,造成政策執行上的不配套、不到位,甚至出現一味強調防風險而不作為的“躺平”現象。
  
  風險化解和穩定發展是辯證關係。風險化解是為了高質量發展,高質量發展才能從根本上防範風險。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需要充足的資源,而發展是解決我國一切問題的基礎和關鍵。既不能因噎廢食,為了化解風險而停下發展的腳步,錯失發展良機;也不能只顧往前衝不看腳下路,對一些風險的關聯性認識不深,造成“小病不治成大病,漏眼不塞大堤崩”的後果。要動態把握穩定發展與防範風險的有效平衡,確保防風險的同時,以進促穩,持續鞏固經濟恢復向好勢頭。要用發展的眼光研判風險,用改革的手段化解風險,在發展中防範化解風險。
  
  統籌風險化解和穩定發展,要把握好權與責的關係。防範化解風險既是攻堅戰,也是持久戰。要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業績觀和風險觀;健全權責一致、激勵約束相容的風險處置責任機制;壓實監管責任,加強中央與地方監管協同,強化“對監管的監管”。
  
  統籌風險化解和穩定發展,要把握好快和穩的關係。該穩的要穩住,金融政策要穩健、金融監管要穩慎、風險處置要穩妥、市場預期要穩定、金融運行要平穩。但穩不是不作為,該進的要進取,在防風險的前提下謀進,把各項改革發展任務部署落實到位。
  
  統籌風險化解和穩定發展,要把握好長遠與短期、整體與局部的關係。既要強化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關鍵環節、關鍵崗位的風險管控,持續完善金融風險監測、識別、預警、處置體制機制,做好風險源頭管控,抓早抓小治未病;又要在調整政策和推動改革時,把握好時度效,分出輕重緩急,先立後破,在多重目標中尋求動態平衡,避免因一些政策調整過快而影響預期,防止不同領域政策“擠碰頭”造成“合成謬誤”,以及將長期目標短期化、系統目標碎片化,將持久戰打成突擊戰而造成“分解謬誤”。要切實增強預判風險的本領,提高防範化解風險的水平。
  
  統籌風險化解和穩定發展,要作為系統性工程來抓,既用好“政府之手”,也用好“市場之手”。要進一步壓降存量風險,有效防住增量風險,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調節,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守住新發展格局的安全底線,確保“中國號”巨輪在新時代的航程上行穩致遠。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金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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