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字簽證
如系短期探親,須提供:
(一)邀請人(具體指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的外國人)的護照及居留證件復印件;
(二)邀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1.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
2.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抵離日期、訪問地點、與邀請人關係、費用來源等;
3.邀請人信息:姓名、聯繫電話、地址、邀請人簽字等。
(三)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家庭成員親屬關係(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證明(結婚證、出生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或親屬關係公證書等)復印件(如為喀當地出生證或結婚證等文件,需經喀對外關係部認證)。
(四)近6個月內的體檢證明(中國醫療隊出具);
(五)近3個月銀行流水或工資單(費用承擔方出具)。
如系私人事務,須根據領事官員要求提供有關私人事務證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