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字簽證
(一)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1.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
2.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擬抵達日期、擬居留地點、擬居留期限、與邀請人關係、費用來源等;
3.邀請人信息:姓名、聯繫電話、地址、邀請人簽字等。
(二)邀請人的護照及居留證件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親屬關係(配偶、父母、未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證明(結婚證、出生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或親屬關係公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如為喀當地出生證或結婚證等文件,需經喀對外關係部認證);
(四)近6個月內的體檢證明(中國醫療隊出具);
(五)近3個月銀行流水或工資單(費用承擔方出具)。
請注意:
持證人入境中國後須在30日內向擬居留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居留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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