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積極作用
文章認為,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不論從微觀和宏觀層面看,還是從短期和長期發展看,都具有重大作用。主要表現在:
有利於做強做大實體經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重點在於推進實體產業的數字化改造,激發實體企業創新活力和動力,加快實體經濟轉型步伐。在我國實體經濟發展面臨需求收縮、供給衝擊和預期減弱三重壓力的背景下,加快以傳統產業為主體的實體經濟的數字化改造,是促進實體企業穩定發展、繼續做強做大實體經濟的重要方向,也是推動實體產業特別是製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的有效路徑。
有利於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可以從三個方面支持高質量發展。一是增強經濟增長的效率和動力。全面推進產業數字化改造,本質上是高新技術在傳統產業的深入應用,將推動經濟發展的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和動力變革,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全要素生產率,並產生可持續的增長效應。二是加快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產業數字化改造的全面推進,為數字產業化提供新的市場空間,帶動數字產業快速發展,提升高新技術產業比重。同時,數字產業化與產業數字化相結合,將催生一批以數字技術為引領和支撐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形成一批以高新技術、高端製造、綠色環保為代表的新產業增長引擎,既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又加快產業體系現代化進程。三是支持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產業數字化改造的進程,不僅改進產業技術水平,增加了產品技術含量,而且提高企業發展靈活性和應變能力,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的韌性和安全水平,提升了實體經濟的國際競爭力。這將增強國內大循環的內生動力和可靠性,也有助於提升國際循環質量和水平。
有利於穩定宏觀經濟大盤。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對於支持擴大內需、培養新增長點、穩定經濟增速具有重要作用。從促進消費看,產業數字化改造不斷催生新業態、新產品、新模式,增加新的消費場景、消費方式和服務種類,擴大了消費意願,節省了消費時間,可以激發潛在需求,拉動消費增長。從促進投資看,產業數字化改造既拉動數字經濟領域的投資,又拉動實體經濟部門的投資,還拉動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對擴大投資需求具有多維作用。同時,產業數字化改造改變了很多實體產業的運行性質和特點,降低了遠距離貿易的成本,帶動新型貿易方式發展,對國內外貿易增長也有很大推動作用。
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主要路徑
文章指出,把握好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方向,推動新一代數字技術創新和傳統產業數字化改造,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應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推進新一代數字技術特別是核心技術自主創新,是引領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的關鍵環節。應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新型舉國體制優勢、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營造良好創新環境,激發自主創新活力和動力。完善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建立健全各類創新主體協同機制,實施多領域、多部門、多形式聯合攻關。整合優化科技資源配置,適當向數字核心技術領域傾斜,強化原始數字技術創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大力推進重點基礎領域研究,加大對基礎研究的財政金融支持,提高數字技術基礎研發能力。
二是加快培育數字化人才。加快培養造就大批高水平數字化人才,注重激勵各類人才在實踐中發揮更大作用。數字化人才的培育,既要從國家層面加強統籌規劃,又要發揮用人主體的主導作用;既要注重建立產學研用協同培育機制,又要發揮第三方的認定、咨詢和培訓作用;既要走好本土人才自主培育之路,又要創造條件吸引國外優秀人才;既要為人才鬆綁,做到人才為本,信任善待包容人才,又要落實好主體責任。
三是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優化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的體制機制環境。以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為導向,加快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完善產權保護、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優化營商環境。圍繞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深化數據要素領域改革和開放,建立合理有效的市場規則,健全數據產權交易制度;完善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規範和促進數據市場發展;深化數字經濟治理體系改革,採取積極的包容審慎監管制度。
四是加強產業政策導向作用。數字經濟是世界各國尤其是大國競爭的重要領域,新一代數字技術的發展應用更是各國必爭的高地。為此,各國均在實施相關產業政策並不斷加大力度,產業政策範圍既包括推動數字產業化發展,也包括支持產業數字化改造。我國從2015年以來實施了推動不同類型企業數字化改造的產業政策,目前需要總結實踐經驗,加強理論研究,評估政策力度,並根據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要求,調整優化產業政策的範圍、內容和重點,更加注重採用適度而有效的產業政策,加強產業政策的功能性和普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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