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7日電/據大公報報導,近日深水埗鴨寮街有多個排檔出售違禁藥膏,該些藥膏早前已被衛生署列為“禁藥”,含有需處方的類固醇及治療真菌的西藥成分,該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指出有人塗抹相關藥膏後出現不適。
皮膚科專科醫生直指,不時接獲有病人因誤用問題藥膏前來求診的“執手尾”個案,不當使用違禁藥膏,隨時影響肝臟及免疫系統,甚至性命堪虞。\大公報記者 餘風、蘇榮
“這個(藥膏)止痕止癢一流!”熙來攘往的鴨寮街設有不少排檔,多個檔位都出售一些聲稱可醫治皮膚病的藥膏,其中一檔的中年大媽檔主向前來的大公報記者落力推銷“XXX藥癬毒王草本乳膏”,表示醫治皮癬很好而且價錢實惠,一盒售價二十元,購買三盒更可獲特價五十元。
檔主吹噓:任何嘢都醫得
“止痕止癢,出汗水多,止癬最好。”及後大媽檔主又熱情推銷,隨即拿出黃及紅色包裝的“XX專家止癢王抑菌乳膏”大贊。另外,她又介紹綠及黃色包裝的“XX苗王草本乳膏”是“苗藥”;更盛贊另一盒“XX通九毒王藏藥乳膏”是中西結合。但當被記者問及有關藥膏是否安全,她語帶含糊地說:“安全,很多深水埗街坊,老人家都買來用”,記者再次詢問藥膏是否合格,大媽檔主再表示:“係!”
“這只(藥膏)更是任何嘢都得!”在該檔附近另一檔的阿婆檔主更吹噓“XXX藥癬毒王草本乳膏”是“萬能藥膏”,同樣聲稱這些藥膏十分安全,“別人賣了很久。”記者及後購買該藥膏,發現其包裝上未有標示本港註冊編號。
這四款在上址賣通街的藥膏,其相同包裝的產品早於上月6日被衛生署發出公告,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因該署早前取得該四款藥膏樣本作化驗,檢驗結果顯示樣本含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藥的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當中包括“丙酸氯倍他索”、“酮康唑”及“咪康唑”。
市民:搽後血壓升險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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