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高值醫用耗材帶量採購成效,針對高值醫用耗材網下採購頻繁、招標採購工作不透明等問題,江蘇省紀委監委會同省衛健委、省醫保局聯合下發《關於推進全省藥品(醫用耗材)陽光採購工作的通知》,駐省衛健委紀檢監察組持續督促推動省醫保局履行主體責任,統籌規劃全省醫用耗材特別是高值醫用耗材陽光採購工作,制定印發《關於推進醫用耗材陽光採購的實施意見(試行)》(2020年)、《關於深入推進藥品陽光採購的實施意見》(2021年)、《關於深入推進醫用耗材陽光採購的實施意見》(2022年)等制度,因勢利導、系統構建全省醫用耗材陽光採購制度等體制機制,既治標也治本。
根據上述陽光採購制度,全省公立醫療機構使用藥品、醫用耗材均需在江蘇省藥品(醫用耗材)陽光採購和綜合監管平台公開交易。“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實行醫用耗材在平台公開交易、陽光採購,是加強採購使用監管的重要抓手,通過陽光操作,規範採購行為,淨化招采環境。”江蘇省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江蘇省藥品(醫用耗材)陽光採購和綜合監管平台已與全省2285家公立醫療機構聯網,能實時采集、監管、預警醫療機構採購和使用情況,同時開發了在線議價、拼單議價、採購專區、藥店採購、公眾查詢等功能模塊,促進省平台陽光操作、規範運行。
“打開江蘇省藥品(醫用耗材)陽光採購和綜合監管平台,點擊訂單查詢,產品名稱、規格、入庫數量、入庫金額、配送企業等情況一目了然。”江南大學附屬醫院紀委工作人員滑動鼠標,對照平台採購信息核對相關醫用耗材購銷情況,“陽光採購平台的建立有效提升了醫院監管效率,通過比對一定周期內高值醫用耗材採購價格以及使用異常情況,可以及時有效發現耗材管理問題。”
構建綜合監管平台,集納醫療機構藥品招采結算等數據,實現從數據中查事查人
“淮陰區碼頭衛生院向門診及住院患者超標準收費219.23萬元,其中氧氣吸入應收標準為2元/小時,實收10元/小時;中換藥應收標準為10元/次,實收20元/次;石膏綳帶進價4.5元/卷、實售11.5元/卷。”近日,淮安市紀委監委第八監督檢查室負責人介紹,市紀委監委此前利用省藥品(醫用耗材)陽光採購和綜合監管平台發現上述問題後,迅速責令整改。
最終,碼頭衛生院副院長劉某某、藥材科科長楊某某、護理負責人侯某某三人分別被給予政務警告處分。“智能綜合監管平台為醫用耗材監管裝上了‘千里眼、順風耳’,一旦數據有異常,就可以及時採取監管手段。”該負責人感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