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防範化解風險。我們要的發展是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是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發展。長期來看,發展和安全是辯證統一的,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就是最大的安全。從宏觀層面上看,需平衡好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關係,強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的逆周期調節作用,確保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注重在穩增長的基礎上防風險。具體到金融領域,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需統籌好金融發展和金融安全。既要防止過度追求金融自身發展而侵蝕金融安全基礎,又要防止過度追求金融安全而形成對金融發展的抑制,削弱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一方面,實體經濟健康發展是防範化解風險的基礎,需通過優化結構、擴大服務覆蓋面、提高服務實體經濟效率來夯實金融安全的根基;另一方面,有效維護金融安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也能為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提供良好、穩定的發展環境。
對此,要進一步優化金融業的市場結構,用好金融這個資源配置和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夯實有利於金融安全的市場結構基礎;要加快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穩步推進金融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國產化,健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早期干預機制,加強金融基礎設施的統籌監管和互聯互通,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和監管信息共享;要以強化金融監管為重點,加快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強功能監管,更加重視行為監管,確保風險防控耳聰目明,形成金融發展和監管強大合力,補齊監管短板,避免監管空白;要加強制度建設,完善金融從業人員、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運行、金融治理、金融監管、金融調控的制度體系,規範金融運行。
增強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一動力
改革是我國金融業持續發展的重要動力,是解決我國金融發展問題的重要手段,是推動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隨著金融改革不斷深化,金融體系、金融市場、金融監管和調控體系日益完善,金融機構實力大大增強,我國已成為重要的世界金融大國。繼續做好金融工作、推動金融業健康發展,需持續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進入新發展階段,繼續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要用全面、辯證、長遠的眼光看問題,統籌兼顧、系統安排。不僅要瞄准系統薄弱環節精準發力,而且要深入研究相關要素的關聯性和各項舉措的耦合性,使各項改革舉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實施過程中相互促進、在實施成效上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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