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1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近日,湖北省印發《關於深化全省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全部省屬高校構建“4+4”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體系。據瞭解,《意見》是深入貫徹落實《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和《關於深化中管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意見》的具體舉措。
湖北的省屬高校多達79所,具有管理體制多元、黨組織隸屬關係多樣等特點,為此,湖北省委進一步理順全省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機制,構建高校“4+4”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體系。根據高校領導人員管理體制、黨建工作體制、行業管理體制,《意見》確定高校紀檢監察工作領導體制,推動形成省委、有關市州黨委、有關部門黨組(黨委)、高校黨委4類黨組織主體責任與省紀委監委、有關市州紀委監委、駐有關部門紀檢監察組、高校紀檢監察機構4個層面監督責任的“4+4”責任體系,同時,明確直接領導、統籌領導、日常領導、協助指導等紀檢監察機構之間的關係和職責,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高校全面從嚴治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通過精準賦權、明確賦責、有效賦能,讓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的態勢不斷鞏固。我校黨委將自覺夯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與紀委監督責任同向發力,推動高校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湖北大學黨委書記謝紅星表示。
為確保“4+4”責任體系的建立健全,《意見》決定調整省屬高校紀檢監察工作領導體制,調整駐省屬高校監察專員辦公室部分監察權限,調整高校各部門、二級單位正職違紀違法案件的審查工作職責;並從請示報告機制、執紀執法工作機制、聯合審查調查機制、支持保障機制四個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此次出台《意見》部署的“4+4”責任體系構建工作,將於今年年內基本完成。省紀委監委對省屬高校紀檢監察機構的監察授權、監察專員辦掛牌也將於年內實現全覆蓋。
湖北理工學院紀委書記、監察專員閔遠良表示,按照省委《意見》深化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各方的職能職責更明確、管理關係更明晰、工作對接更方便,此項改革的制度優勢將更好地轉化為治理效能。
據瞭解,得益於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今年上半年,湖北工業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查辦了首例黨紀、監察雙立案案件。該校紀檢監察機構從學校科技園公司的合同中發現端倪,及時運用調取、詢問、封存、鑒定等審查調查措施,查明了該校科技園公司原總經理餘某不正確履職、造成公司停業及財產損失等違紀違法事實,給予餘某留黨察看、政務撤職處分。截至目前,納入改革範圍的48所省屬高校紀檢監察機構問題線索數、立案數和辦結數自改革以來逐年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