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台灣政策法》規定,要制裁升高敵對情勢的中國官員,楊永明解釋,法案內規定美國政府在中國影響或顛覆台灣政府的穩定、占領台灣領土、造成台灣領土不完整時,要制裁中國官員,等於是將包括軍事戰爭、登陸、封鎖等全部舉措都採取制裁,且被制裁者從中國國家主席到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國金融機構與國營事業等都含括在內。
郭正亮分析,這等同於宣告美國最多就只會做到這樣,不會出兵援助台灣,因為連占領台灣都列入了,等於中國就算武統台灣成為既定事實時,美國最嚴厲也只會制裁中國官員,法條中完全未提及美國總統有權介入台海戰爭,所以就等於美國要不要出兵這件事,他還是維持模糊給總統決定,其他都寫白了。
至於經濟層面,楊永明指出,法案內祗有2個法條有提到支持台美經濟合作,要求美國貿易代表要和台灣進行討論自由貿易協定(FTA),以及印太經濟架構(IPEF)。但郭正亮直言,“這個就是帶到要討論而已,美國在拜登任內是不會簽署任何FTA的,這個大家都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