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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育八年任期今日屆滿,政治生涯能否延續
http://www.CRNTT.tw   2022-08-23 12:53:24
 
  前幾天,泰國媒體一度熱炒巴育可能會在8月23日之前解散議會。儘管解散議會某種程度上可以暫時避免“八年之困”,凍結此案。但筆者當時就判斷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原因如下:一是,如果巴育還想繼續擔任總理,8年大限始終是懸在頭頂之劍,隨時可能落地。即便巴育解散議會,待他下次上台時,此事立刻重啟,“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二是,2017版憲法規定,解散議會後兩月之內要舉行大選。巴育的政黨合泰建國黨剛成立不久,很多工作還沒鋪開,提前大選無疑對他不利;三是,巴育心心念念要主持今年11月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會議(APEC),在國際舞台上展示風采。但如果他是以看守總理身份主持,顯然榮光黯淡,不符合他的真實意願;四是他的盟友們也不希望提前進入大選狀態。當然,另外還有一個容易被忽視的細節,他的親信、政府發言人塔納功前幾天辭職,遞補成為公民力量黨的政黨名單制議員,這一點也足以證明巴育不會解散議會,如果要解散議會,又何必去做任期祗有數日的議員呢?

  那麼,巴育的“八年大限”最終憲法法院究竟會以何種形式來裁定呢?此事若非憲法法院內部核心人士,恐怕無法提前獲知。筆者在此,簡單地將各種觀點作一梳理。目前,唯一對巴育的任期做出較為肯定性結論的是副總理巴威上將,他在一次接受記者採訪時脫口而出,“總理這次沒問題,他還能幹兩年!”巴威此言一出,眾人都在琢磨,究竟他是已經獲得確切情報,還是只是自己的個人判斷?但以巴威在泰國政界的巨大影響力,他既然敢這樣說,便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也就是說,巴育在本屆任期屆滿後,還能再幹兩年,至2025年才滿8年。往前倒推,便可得知,他的總理任期是從2017年憲法頒布實施之時起算。

  這種算法得到了泰國不少親巴育的法律界專家以及政界人士的支持。他們從法律條款字里行間尋找可能對巴育有利的表述。比如,2017版憲法第158款指出,總理應由議會議員投票選舉產生,但巴育2014年擔任總理時並非由兩院議員共同選舉產生,而是由政變上台的“維持和平穩定委員會”推薦,經國王任命而任職,因此2014-2017年任職期間不適用於憲法所謂的8年之期。

  除此以外,不少支持巴育的人士還提出,應該從2019年大選後巴育擔任總理之日起算,因為巴育從當年起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民選總理”,適合憲法規定相關條款。倘若如此,巴育可以擔任總理至2027年,恰好可以再幹一屆總理。巴育內心無疑最為期盼這種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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