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融資是把“雙刃劍”,合理融資能激活上市公司存量資金,滿足融資需求,促進經營發展。然而,過高的質押比例往往暗藏控制權轉移等風險,在市場下行時會加速釋放。
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表示,股票質押融資,是股東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出質給債權金融機構融資的一種正常行為。對於控股股東高比例質押,一旦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質押股權優先受償債權,具體方式是債權人有權將該質押股權拍賣、變賣。
高培傑認為,控股股東高比例質押最大的風險是可能失去控制權。在個股行情下跌時,股票質押可能會引發強制平倉,如果控股股東不願意或沒有能力補救,有可能會喪失對公司的控制權。
對於如何更好地規範股票質押行為,高培傑建議,首先,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場內外股票質押的行業監管,控制增量、降低存量,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其次,強化監管部門與金融機構市場化的引導作用,緩解公司融資壓力,確保股票質押市場態勢穩定,風險整體可控;最後,上市公司應當增強公司治理能力,提升上市公司和大股東的股票質押風險預警防控能力,避免質押過程中的違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