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減考核”,減負3.0行動推動科研單位對青年科研人員減少考核頻次,在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等環節,對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員適當放寬期限要求、延長評聘考核期限。此外,在科研相關績效考核評價中,對青年科研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參與的科研工作、發表的高水平論文、成果轉化成效等均作為貢獻予以認可,避免僅以署名成果作為考核評價依據。
“確保青年專職科研人員工作日用於科研的時間不少於4/5。不要求青年科研人員參加應景性、應酬性活動、列席接待性會議。”湯富強介紹,減負3.0行動還強調,政府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非因專業性、政策性業務必需,原則上不借調在一線從事科研工作的青年科研人員。
記者瞭解到,此次專項行動為期1年,分三個階段展開。2022年9月底前,摸排情況,找准卡點堵點;12月底前,各部門各地方各單位完成各自的措施辦法制修訂工作;2023年6月底前,各項措施辦法全面開展實施,減負行動全面落地見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