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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股轉公司對違規行為採取自律監管措施
http://www.CRNTT.tw   2022-08-06 17:48:49
 
  ST百味齋於2021年6月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審計機構對公司2020年財務報表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該定期報告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董事長朱俊嶺,時任董事黃兆洪、葉懷寶、梁發平、張體昌及時任監事劉傑投同意票,但均表示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2020年年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且未對年報相關懷疑事項進行主動調查。

  此外,全國股轉公司還對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的掛牌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給予紀律處分或採取自律監管措施。

  涉及三類違規行為

  7月,全國股轉公司對124宗違規行為採取自律監管措施。其中,100宗違規行為被採取口頭警示、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24宗違規行為被採取書面形式的自律監管措施。這些違規行為包括信息披露違規、公司治理違規和其他違規。

  信息披露違規事項方面,掛牌公司未及時披露應披露的重大信息,如重大訴訟、仲裁信息,任一股東所持掛牌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的信息,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的信息;掛牌公司披露的定期報告中存在重大會計差錯。

  公司治理違規事項方面,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及其控制的企業占用掛牌公司資金;掛牌公司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掛牌公司相關責任主體在股票發行過程中與發行對象簽訂的協議涉及特殊投資條款,掛牌公司未及時披露;掛牌公司重大交易事項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其他違規事項方面,掛牌公司未披露股東間的身份關係,相關責任主體存在股份代持行為,導致掛牌公司股權不明晰、信息披露不規範;掛牌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且未及時申請停牌;投資者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掛牌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0%後,其擁有權益的股份每增加或減少達5%的整數倍時未暫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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