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剛性約束,扎緊制度籠子。要健全內控機制。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全面排查、系統梳理權力運行的管理漏洞、制度縫隙,及時補缺補差,提高精細化、標準化和規範化水平;細化完善符合地區或單位工作特點的問題線索處置、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制度規定,建立健全崗位風險預警防控制度,探索制定權力運行負面清單和責任追究清單,真正用制度管住人、事、權;分層分類優化整合現行制度文件,提高制度的系統性、協同性,努力實現“夠用、管用、好用”的制度效果。要維護制度權威。明確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工作“事前”具體責任,確保到人到事;強化主體部門、職能部門、監督部門協同聯動,加強“事中”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規範用權和監督用權貫通銜接;開展“事後”倒查和責任追究,對存在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違反制度規定的堅決予以查處。
堅持刀刃向內,始終保持“後墻”不鬆。要加強嚴管嚴治。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對跑風漏氣、瞞案抹案、以案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持續清除“害群之馬”;依法加大行賄問題查處力度,推行行賄人“黑名單”制度,對涉及違紀違法案件的行賄人在一定範圍內通報曝光,對拉攏、腐蝕、抹黑黨員幹部的該立案的堅決予以立案,該查處的堅決作出處理。要深化標本兼治,加強一體推進“三不腐”方針方略的貫通運用、統籌聯動,做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入剖析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件,採取系統通報、案例教學、剖析點評等方式分級分類開展警示教育,認真查擺問題,督促整改提升,不斷完善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