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1日電/網評:不誘於譽,不恐於誹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趙建永(天津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天津社會科學院基地研究員)
2021年11月1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強調:“正所謂‘不誘於譽,不恐於誹’。全黨同志要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增強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政治自覺,決不能滋生已經嚴到位、嚴到底的情緒!”
“不誘於譽,不恐於誹”出自《荀子·非十二子》,原文為“故君子恥不修,不恥見污;恥不信,不恥不見信;恥不能,不恥不見用。是以不誘於譽,不恐於誹,率道而行,端然正己,不為物傾側。”大意是說:君子把自己修養不佳看作恥辱,不以被人誣蔑為恥;以自己不誠信為恥,不以被人不信任為恥;以自己缺少才德為恥,不以不被人重用為恥。不為贊譽所誘惑,不因誹謗而恐懼。按照道義行事,正直無私地改過自新,不被外物所動搖。
荀子,名況,是戰國末期大思想家,他與老子、孔子等聖賢並列為中華文明的主要奠基者。其著作總集《荀子》,集先秦諸子百家之大成,現存32篇。其中第六篇《非十二子》系統總結戰國諸家學說,篇內“不誘於譽,不恐於誹”是論君子修養的醒世名言。這種榮辱觀源遠流長,如《荀子》多次論及的戰國思想家宋鈃,“舉世譽之而不加勸,舉世非之而不加沮。”孟子尊他為“先生”,莊子尊稱為“宋榮子”,並讚賞他“見侮不辱”的修養。宋鈃看淡世間榮辱,不會為外界評判而沾沾自喜或沮喪,因其能認清自己與外物的分際,辨明榮辱的界限。這是面對毀譽應有的心境,也被荀子繼承並發展。他認為相對於外部評價,主體性道德人格的內在超越才是根本價值所在。這啟示人們應當遵循正道,嚴於律己,心有主見,秉持平常心,明辨是非,不受制於任何毀譽,臻於平和公允的境界,從而順利實現既定理想。
被譽為“至聖先師”的孔子生前屢遭誹謗,子貢批駁謗者自絕於日月,但“人不知而不慍”的孔子對無中生有的誣陷從不在意。直至明朝還有人為孔子遭遇憤憤不平,並疑惑不解地求教王陽明。王陽明對此答道:“誹謗是外來的,即便是聖人也在所難免。人貴在自我修養,如果確實是聖賢,縱然別人都誹謗他,也不會對他有任何損害。就像浮雲蔽日一樣,怎能損傷太陽的光輝呢?所以孟子說:‘有求全之毀,有不虞之譽。’”此言系王陽明的切身經驗。 |